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资格,在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,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人员。
(一)国家政策:
自2003年1月1日起,国家质检总局对报检员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,即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《报检员职业资格证》后,方可办理报检员注册手续,从事报检工作。
国家规定报检企业必须有10名以上持证人员才能继续经营业务。
(二)发证机构: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。
(三)考试条件:
1. 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. 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。
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:
1. 触犯刑律被判刑,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。
2. 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。
3. 以伪造证件、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,经查实,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。
(四)考试内容:
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,试题全部为客观选择性试题,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。答题时间为120分钟。
考试内容包括报检业务基础、国际贸易知识、基础英语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。其中,报检业务基础约占试卷内容的60%,基础英语和国际贸易知识约占试卷内容的20%,法律法规知识约占试卷内容的20%。
(五)考试时间:
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,每年5月、11月考两次。具体时间看相关部门的通知而定。今年的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(星期日)。
(六)考试教材:
《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》,作 者:国家质检总局报检员资格考试委员会,定价:60元。
(七)申报考试需要材料:
现场确认报考资格时,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(同时交验原件);
(2)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;
(3)报名表(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)。
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。
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,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。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(八)成绩公布时间:一般为次年3月份。
(九)证书颁发时间:一般为次年3月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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